出口退税服务
出口退税是指企业在完成货物出口后,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准时收汇,并以出口退税联为主线索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,享受出口优惠政策。
出口退税基本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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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认定
出口企业在办理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后30日内,或者未取得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首笔业务开始30日内,必须按规定办理认定手续。
二、确认出口销售收入
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出口时取得提单并办理好手续,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。企业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。
三、出口退(免)税申报
出口的企业应该在出口之日起90日内,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(免)税申报手续。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提出申报申请,经批准后延期。未经批准逾期申报或逾期不申报的,不再受理。应视为内销征税。
(一)外贸企业退(免)税申报
1、发票认证:取得专用发票30日之内
2、申报期限:证件齐全后,可每月多次
(二)生产企业退(免)税申报
1、免税申报:已进行免抵退的认定的企业,在进行增值税申报之前,还需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。
2、退税申报:每月15日前,单证齐全后在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电子数据并进行退税申报
四、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
一般情况下,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,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通知单,做好相关账务处理。
五、办理出口退税
六、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
1、登录“中国电子口岸”网站,查询报关单结合信息后可及时向申报地海关领取纸质出口报关单。
2、在“数据报送”菜单中查询报关单电子信息,与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进行核对,核对无误后进行“数据报送”。提交数据。
七、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
1、增值税专用发票,必须在开票之日内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。
2、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,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手续;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税。
3、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填写有误,按照规定可以补办或者更改。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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